学校保安:幼儿园保安、小学保安、初高中学校保安、大中专院校保安、培训学校机构保安、校园保安

  学校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工作时间一般为:

  (1)周日至周五:每天傍晚学生放学前半小时至次日早自学下课(其中周日为学校规定住校生到校时间前半小时)。

  (2)周六:上午第四节下课前半小时至下午上课,下午第四节下课前半小时至放学后1小时。

  2、在工作期间内必须统一着省公安厅制定的保安制式服装、标志、符号 ,并备胶木警棍等保安防卫性装备。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正。

  3、值班人员要准时到位,上下班实行签到和抽查相结合的点名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建立交接班记录,并做好值班记录。

  4、早、晚学生上学、放学时间维护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秩序,阻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对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行盘问,发现可能影响学校稳定以及重大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同时报告公安机关。

  5、执勤时要高度警惕,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夜间要经常巡视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学生宿舍、食堂及校园周边,防止被撬、被盗、失火等事故的发生,检查校园内的安全情况。如发现情况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妥善处理,并作好记录。较大事件迅速报告校领导,必要时视事件性质分别报110或者119。

  6、在处理学生的偶发事件中,必须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不得做出伤害学生身体和人格的事。

  7、凡因偶发事件应协助处理完结。

  学校保安员职责

  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学校保安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积极维护校园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门卫上岗时间,24小时二岗执勤,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做到一人站岗,一人巡逻(夜班二人巡逻)。

  3.按学校规定时间定时启闭校门,在教职工上班下班、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打开大门;在学校上课期间,关闭大门,并保证门口始终有人值班。

  4.按学校规定查验学生进出校门手续。学生在上课时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验收由学生工作部签发的有效出门证明,并做好登记工作;走读生在上学和放学时间进出校门时,必须验看其胸卡。

  5.按学校规定查验教职工进出校门手续,并协助做好教职工考勤工作,对上班迟到的教职工进校门之前必须先登记,教职工上班期间进出校门,必须查验由学校事务部签发的《进出校门通知单》,并及时登记。

  6.热情、规范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家长及其他人员要按保安行业规范和学校有关规定文明、热情接待,验看有效证件、与被访对象联系,获准后办理入校手续。因被访对象不在学校等原因,不能满足来访需要的,要给予热情解释说明。

  7.热情规范做好领导来校的接待工作。事前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执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在妥善按学校规范执行的同时需及时与学校事务部联系,并按学校事务部通知精神执行。

  8.做好校外施工人员、维修人员或送货人员进出校门的查验手续,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证件,如施工胸卡、施工证明、送货证明等,并做好登记工作。

  9.做好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师生员工进出校门,非机动车辆一律推行(校园内严禁骑车);来访车辆一律有序停放于校门外指定区域;领导指导检查工作时车辆入校行驶路线及停放地点按学校通知精神执行;因施工、送货等其它原因,机动车辆需进校行驶和停放的,要按学校规定时间、路线引导行驶。

  10.查验物资进出校门手续。物资进出校门,应严格查验出门证,如手续不符合规定,立即扣留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禁后勤职工将可回收物品带出校门。

  11.做好传达室卫生保洁等工作。保持传达室内外每日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有序摆放;做到门前四包。

  12.做好巡逻工作,尤其要做好夜间、周末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夜间巡逻每40分钟一次,巡逻区域覆盖整个校园,对重点部门、区域巡逻细致、警惕,发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

  13.规范值勤行为。当班值勤保安员需按规范着装、使用服务用语、严禁吸烟、喝酒;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教职工上班下班和学生上学放学时间,需规范站立于门侧热情迎送。

  1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擅离职守,因故请人代班,必须事前得到学生工作部领导及保安公司的批准。

  15.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突击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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