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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朝阳分公司招工简章

朝阳保安分公司是在北京保安服务总公司的指导下,在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领导下,专门从事安全防范,保障客户安全,维护客户内部治安秩序的服务性企业。目前,北京市将我区定为国际商务区和2008年奥运会主会场及奥运村。我公司现有6000余名保安人员,是一个大型企业。公司对驻朝阳区范围之内的国家党政机关、外企、宾馆饭店、公寓、写字楼、商场、学校等单位提供保安有偿服务。

一、   招工对象

男性、退伍军人、城镇待业青年,应届毕业生。

二、      招工条件

1、17—30周岁,有正式户口(城市或农业户口)。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会说普通话。 身体健康,不穿鞋赤脚要求1.70米以上。身体匀称,五官端正,双眼裸视在0.8以上,无纹身或明显疤痕,无O型腿、无口吃、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4、思想品德好、无劣迹、热爱保安工作。

5、家庭及本人无精神病史。

三、      招工程序

        1、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开具政审证明,注明有无受刑事处罚,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或多次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

         2、外地务工人员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常规身体检查(肝功、心脏、胸透、皮肤等项),北京地区务工人员在北京的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3、备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5张(未有照片的可在招工部交钱照像)。

       4、党员、团员由原组织关系单位开具证明信。

         5、复员军人备齐退伍证件(原件)退伍军人三个月内到保安公司报到的,一、二条可免。

        6、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必须注明身份证号)。

以上手续齐全后到保安公司报名,审核手续合格后,交培训费100元(其中体检35元、制证费20元及管理费45元)。

注:每年春节后正月十六顺延两个月交培训费200元。报名者路费自理。其它费用本公司一律不收。

四、       

按照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的要求对审查合格的新保安员要进行为期半个月的专业培训,在此期间公司无偿提供队员食宿,培训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发放保安装备(根据季节统一发放四季服装),并持证上岗。上岗证由总公司颁发,公司存入保安员个人档案。

五、      工资福利

       1、新保安员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期间管吃住,发津贴100元。

       2、在试用期满后,公司将根据保安员的表现、个人的身高、文化程度、工作的需要以及考核情况对保安员晋升等级,三级保安员标准为700元(含伙食费用),二级保安员标准为800元(含伙食费用),一级保安员标准为1000元(含伙食费用),公司统一安排住宿。

        3、保安员干满一年后,第二年开始享受一年一次的探亲假,假期由所在执勤单位安排。

        4、法定十天节假日(春节、五一、十一、元旦)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助(未在岗的不发)。

        5、每年的6、7、8三个月每月补贴20元防暑降温费(不在岗的不发)。

        6、新队员试用期1个月,签定保安员劳动合同书,合同期二年,合同期满后,可获一次性奖励1200元,如继续从事保安工作的可续签合同。

       7、工作时间不超过规定标准、加班、休假、患病、因公负伤致残按国家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     执行日期 :  2005年1月1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石佛营西里12号丰苑大厦C座

邮编:100025      网址:WWW.bjcyba.com

电话:(010)85817580    传真:(010) 85848753

招工一部:张      电话:010-85848753 、85817566、85817562

招工二部:孙玉民     电话:010-85847389 、85817564、85817567

招工三部:李红伟  电话:010-85832551

注:本简章不作为证件使用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朝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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